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一份关于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给人们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个通知的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禁止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 这主要指的是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等违法行为. 这项工作的推进使得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重大成果。
早在4月份,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自然资源部部长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已经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这意味着,在过去的10年中,我国已经完成了对国土空间所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农村土地和房屋的情况更加复杂,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推进。
这次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将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办理,按照“登记成果汇交国家级信息平台、颁证到户、规范登记、日常更新”的标准进行. 其中,“规范登记”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前面提到的禁止登记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要求,本身就是规范登记的一个重要体现.
根据现有的政策,针对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已经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登记政策. 第一种是对于权属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要尽快办理相关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在农村,经常会出现宅基地已经登记但房屋没有登记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政策明确要根据群众的需求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的登记,并换发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我认为,这个规定非常务实,是减少农村土地和房屋登记相互割裂的重要举措,真正实现了农村住房各项权益的统一.
第二种是对于存在问题的宅基地和房屋,明确要根据地方的情况细化和完善政策进行办理. 这里所指的存在问题的房屋包括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本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以及在合法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等情况。这些情况在农村比较常见,与农村土地改革、农村人口和土地复杂性等因素有关. 针对这些特殊的登记难点,政策明确要在明确对这些住房的定性和规范基础上,落实好登记工作.
第三种是明确禁止登记小产权房等. 根据这次政策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设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台账的房屋和用地,要做好问题的处置与登记工作的衔接,根据处置结果依法办理登记。对于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 换句话说,像小产权房等违法房屋都将不允许办理登记.
通过以上政策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违反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的违建,以及城市市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等行为,都将不被允许办理登记. 这一系列的措施将有助于加强农村土地和房屋的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 .